詳細介紹
DGY100/14礦用電纜單軌吊 井下液壓移動裝置
1)機車具備驅動輪夾緊失效保護功能,當驅動輪夾緊力低于設定值時機車無法解除制動,并通過顯示器提醒駕駛員。
2)單軌吊機車應設有工作制動、緊急制動和停車制動,工作制動裝置和緊急制動裝置必須具有相互獨立的控制系統,緊急制動和停車制動裝置可以合二為一,但必須具備2路以上相對獨立回油的制動系統。制動閘塊所用的材料,應選用在制動時阻燃且不會引爆外界爆炸性物質的材料。
3)緊急制動必須設計成失效安全型,且既可手動又可自動的制動裝置。
4)單軌吊機車各部件之間的連接拉桿、連接銷軸必須用優質鋼材制造,連桿與連接座采用萬向球連接方式,其強度應滿足使用強度要求。(其最小破斷力應不小于13倍單軌吊機車額定牽引力)
5)機車所用電線或電纜應符合MT113標準的規定,并且外表防護材料應具有耐油性。
6)機車設置超速保護,超過限定速度時,控制中心發出指令,制動油缸卸荷,抱死軌道,電源停止供電。
7)驅動電機、減速機采用臥式安裝結構,驅動部距軌道底高度≤0.65m,保證吊運大型設備時的通過性,同時有效的避免了運行中漏油等現象。
*17)單軌吊機車配備防撞車功能,在軌道末端設置防撞傳感器,機車行駛至傳感器感應距離時停機。
DGY100/14礦用電纜單軌吊 井下液壓移動裝置機車性能要求
1)單軌吊機車的牽引力不得小于技術參數表中公稱牽引力的要求。
2)緊急制動的制動力為牽引力的1.5-2倍。
3)緊急制動施閘的空動時間不大于0.7s。
4)在坡道上,以相應的載荷和速度向下運行時,制動距離應不超過相當于在這一速度運行6s的行程。
在最小載荷坡度上運行時,制動減速度不大于5m/s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