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是黨中央、國務院著眼于我國高質量發展大局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8月15日,由青海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牽頭制定的《青海省加力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加力實施方案》)發布,從降低項目申報門檻、加大省級資金補助力度、重點領域加力擴面和優化補貼流程四個方面,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
在加力推動重點領域設備更新方面,《加力實施方案》提出:工業重點領域設備更新改造。支持石化、化工、鋼鐵、有色、建材、機械、紡織、醫藥行業骨干企業建設傳統產業改造升級項目,淘汰落后低效設備、超期服役老舊設備,更新先進高效生產設備和試驗檢測設備。加快生產工藝、設備綠色化改造,建設綠色工廠。推廣應用智能制造裝備,開展數字化、智能化改造以及石化、化工老舊裝置安全改造。單體項目固定資產投資不低于2000萬元。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支持比例不超過項目批復固定資產投資的15%,省級資金額外再給予不超過5%的配套支持,單體項目省級配套資金不超過1000萬元。
用能設備更新改造。支持電力、熱力、鋼鐵、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紡織、印染、機械、電子、數據中心等行業企業實施鍋爐、電機、汽輪機、變壓器、空壓機、熱換器、泵、通風機、除塵器、電焊機、
壓縮機等重點用能設備更新改造。支持建筑制冷、供熱、照明等重點用能設備更新改造。支持城鎮道路及公共區域照明等重點用能設備更新改造。用能設備更新改造項目年節能量須不低于50萬千瓦時或150噸
標準煤,更新改造后的重點用能設備能效須達到節能水平(能效2級)及以上。暫無國家強制性能效標準的用能設備,更新改造后能效須達到國內或國際同類產品先進水平。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支持比例不超過項目核定總投資的20%,對國債資金支持的制造業用能設備更新改造項目,省級資金額外再給予不超過5%的配套支持,單體項目省級配套資金不超過1000萬元。
在環境基礎設施提標改造方面,《加力實施方案》提出: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提標改造。對不能滿足現行能耗、環保、安全等標準要求及超出使用壽命的既有生活垃圾收轉運和處置設施實施設備更新改造。重點支持生活垃圾焚燒流化床改造為爐排爐、煙氣凈化處理、焚燒車間負壓除臭改造等設備更新改造項目。單體項目總投資不低于3000萬元,西寧市、海東市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支持比例不超過項目核定總投資的70%,其余六州原則上全額補助。單體項目支持資金原則上不超過1億元。
水污染治理設施建設提標改造。支持
污水處理廠(站)及配套主干管網、泵站中不能滿足現行能耗、環保、安全等標準要求以及超出使用壽命的設施設備更新改造。單體項目總投資不低于5000萬元,西寧市、海東市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支持比例不超過項目核定總投資的70%,其余六州原則上全額補助,單體項目支持資金原則上不超過1億元。
在能源電力設施設備更新方面,《加力實施方案》提出:大電網穩定提升改造。優化完善區域電網網架,加強750千伏交流網架、升級改造330千伏及以上“單線單變”變電站等。設備更新項目應為存量項目,單體項目總投資不低于2000萬元,支持比例不超過核定總投資的15%。
推進配電網設備更新改造。支持淘汰更新電網側S7 (含S8) 型和運行年限超25年且能效達不到準入水平的配電變壓器。支持災害易發多發地區配電網改造升級,擴大配電設備容器、改造線路設施,提升配電網承載能力。設備更新項目應為存量項目,支持比例不超過核定總投資的15%。
風電、光伏、煤制油氣項目設備更新改造。支持并網運行超過15年或單臺機組容量小于1500千瓦的風電場開展改造升級,支持運行時間10年以上老舊光伏電站關鍵設施及配套設備改造升級,優先支持轉化效率低、材料穩定性差、智能化程度低等新能源項目實施更新改造。煤制油氣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申報項目須為國家核準的煤制油氣項目。支持項目業主自愿、合規開展改造升級工作。設備更新項目應為存量項目,總投資不低于2000萬元,支持比例不超過核定總投資的15% 。
在消費品以舊換新方面,重點支持汽車以舊換新、新車購置、家電置換、家裝煥新及大宗耐用消費品等市場需求量大、群眾關注度高、消費帶動性強的品類,確保真金白銀優惠直達消費者。在回收循環利用方面,重點支持回收循環利用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再生資源的分揀分類、精深加工和梯次利用。在標準提升方面,重點開展鹽湖產業、清潔能源、生態旅游、有機農畜產品等特色重點領域的標準制定修訂,并圍繞節能降碳、環保、安全、循環利用等領域積極參與國家標準制定。
我要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