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及時發現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核驗、違規處理等關鍵環節實施過程中的異常情況,做好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績效管理工作,近日,陜西省農業機械化發展中心印發通知,決定于近期組織開展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異常情形報告制度落實“回頭看”工作。
此次“回頭看”工作包括補貼機具核驗環節和違規處理環境,以及可能影響補貼政策規范實施的產品鑒定(認證)等其他異常情形。具體包括:
補貼機具核驗環節:
(1)購機發票顯示購機者與實際購機者不一致的;
(2)購機發票金額與市場真實銷售金額不一致的;
(3)機具銘牌信息、實物信息與農機購置補貼申請辦理服務系統所對應機具的信息不一致的;
(4)機具銘牌、出廠編號非唯一或不符合要求的;
(5)違反農機產品“三包”規定、不積極處置或引起投訴的;
(6)單人多臺套申請補貼的;
(7)短期內大批量申請補貼的;
(8)同人連年購置同類機具申請補貼的;
(9)區域適應性差的機具申請補貼的;
(10)實際補貼比例明顯偏高或接近預警比例的;
(11)購機者出租、出借身份證、出租“惠民―卡通”的;
(12)配合生產企業、經銷企業進行虛假購機的;
(13)長期閑置不用、作業量過少、拆解變賣、過早報廢的。
2、違規處理環節:
(1)調查核實過程中確實有違規行為的;
(2)調查核實過程中發現有其他違規行為的;
(3)在約談過程中不配合或發現有其他違規行為的;
(4)違規產品有嚴重質量問題的;
(5)相關企業和人員無法聯系的。
對異常情形調查核實后涉及違規的,是否依據《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農辦財〔2017 〕26號)、《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監管強化紀律約束的通知》(農辦機〔2019]6號)和《陜西省農業農村廳陜西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查處工作的通知》(陜農發〔2019 ]102號)等相關規定和要求處理。對尚未處理完結的異常情形,應說明原因和完成時限。
此次“回頭看”工作自通知發布之日起至3月31日,陜西省農業機械化發展中心要求各市(區)農機中心在4月5日前將“回頭看”工作總結報省農機化中心。
注:本文由農機網(www.nongjx.com)整理發布,資料來源:陜西省農業機械化發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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