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23〕6號)有關要求,近日,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重慶市食品藥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為便于社會公眾廣泛知曉《辦法》內容,現對相關政策作如下解讀。
一、《辦法》出臺的背景、意義
食品藥品安全關系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食品安全是民生,民生與安全聯系在一起就是最大的政治”“藥品安全關系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容不得含糊”。為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食品藥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強化地方政府屬地管理責任,提升食品全鏈條監管、藥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辦法的通知》中共重慶市委、重慶市人民政府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重慶市全面加強藥品監管能力建設若干措施》《重慶市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責任清單》等規定,我市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廣泛征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級有關部門意見,結合實際制定了本《辦法》,進一步提升食品藥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的規范性和科學性。
二、《辦法》的主要內容
評議考核工作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堅持客觀公正、獎懲分明、推動創新、注重實效的基本原則。評議考核對象為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和兩江新區、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萬盛經開區管委會(以下簡稱區縣政府)和市食藥安委成員單位。
結合實際、注重實效是該《辦法》的鮮明特點。《辦法》明確,對區縣政府的評議考核,設置年度重點工作、食品藥品安全狀況、即時性工作和加減分項等指標;對市食藥安委成員單位的評議考核,設置年度重點工作、即時性工作、綜合評價、加減分項等指標。評議考核綜合日常檢查、督查、考核情況,并由市食藥安辦牽頭組織綜合評價。其中,對區縣政府的評議考核結果分A、B、C、D四個等次。得分排在前15名且無降級和否決情形的為A級,得分排在15名以后且無降級和否決情形的為B級,明確了降級和列為D級的情形;對市食藥安委成員單位的評議考核結果分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得分90分(含)以上為優秀,得分80分(含)至89分為良好,得分60分(含)至79分為合格,得分60分以下或者有否決項的為不合格。
該《辦法》還明確,評議考核結果經市食藥安委審定后,通報各區縣和市食藥安委成員單位,抄送市委組織部,作為各區縣政府和市食藥安委成員單位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作為干部獎懲和使用、調整的重要參考。評議考核中發現需要問責的問題線索,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移交有關黨組織或紀檢監察機關。同時,明確了通報表揚和批評、約談等情形。
與國家《辦法》相比,我市《辦法》在內容上作了補充和細化。一是依據中央和市委有關規定,考核內容增加了藥品安全工作。二是依據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考核對象增加了市食藥安委成員單位。三是調整了體例結構,結合我市實際將內容細分為六章十八條,重點是評議考核的指標體系、程序及方式等內容。
三、《辦法》的實施
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是壓實工作責任、推動工作落實的重要抓手。《辦法》明確,評議考核受市食藥安委委托,由市食藥安辦牽頭組織實施,每年制定本年度評議考核方案及細則,組織考核并綜合評價。《辦法》的出臺,將更加有利于督促各區縣和有關部門自覺履行食品藥品安全職責,切實以“時時放心不下”的責任感全力做好食品藥品安全工作,堅決守護好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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