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國家發展改革委修訂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本)》已經2023年12月1日第6次委務會議審議通過,日前已公布,即將于2024年2月1日起施行。以下為農業技術、裝備相關內容。
《目錄(2024年本)》的修訂導向
——推動制造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
持續增強制造業核心競爭力,推動質量提升和品牌建設,不斷引領產業向中高端躍升。以智能制造為主攻方向推動產業技術變革和優化升級,加快推廣應用智能制造新技術,推動制造業產業模式轉變。鼓勵綠色技術創新和綠色環保產業發展,推進重點領域節能降碳和綠色轉型,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
——鞏固優勢產業領先地位
加快傳統產業改造提升,提高先進產能比例,有效擴大優質供給。依法依規化解過剩產能、淘汰落后產能。大力發展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發展數字經濟,前瞻布局未來產業,構建產業發展新引擎。扎實推進農業現代化,鞏固和提高糧食、重要農產品生產能力,強化農業科技和裝備支撐。加快發展物聯網,建設高效順暢的流通體系。優化基礎設施布局、結構、功能和系統集成,構建現代化基礎設施體系。
——在關系安全發展的領域加快補齊短板
加快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以國家戰略需求為導向,積聚力量進行原創性引領性科技攻關,堅決打贏關鍵核心技術攻堅戰。加快推進產業基礎再造和重大技術裝備攻關,提升戰略性資源供應保障能力。加強重點領域安全能力建設,增強產業體系抗沖擊能力,確保糧食、能源資源、重要產業鏈供應鏈安全,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
——構建優質高效的服務業新體系
推動現代服務業同先進制造業、現代農業深度融合,培育新業態新模式新路徑。
《目錄(2024年本)》的基本情況和主要特點
——行業設置方面
鼓勵類新增了“智能制造”“農業機械裝備”“數控機床”“網絡安全”等行業大類及相關領域有利于產業優化升級的條目。
《目錄(2024年本)》的實施機制
根據有關規定,總的要求是對鼓勵類項目,按照有關規定審批、核準或備案;對限制類項目,禁止新建,現有生產能力允許在一定期限內改造升級;對淘汰類項目,禁止投資并按規定期限淘汰。在貫徹實施《目錄》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結合本地區產業發展實際,采取具體措施,合理引導投資方向,鼓勵和支持發展先進生產能力,依法依規限制和淘汰落后生產能力,防止盲目投資和低水平重復建設,切實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注:本文由農機網(www.nongjx.com)整理發布,資料來源:國家發改委、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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