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社會共治的若干措施》(皖政辦〔2023〕13號,以下簡稱《若干措施》)。現將《若干措施》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
黨的二十大要求強化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對完善社會治理體系作出部署,強調要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提升社會治理效能,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為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落實《食品安全法》《藥品管理法》,推進食品藥品安全社會共治,制定本措施。
二、起草過程
省市場監管局(省食安辦)、省藥監局(省藥安辦)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組織相關行業協會及部分食品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召開座談會,組織起草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社會共治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2023年7月17日,省市場監管局征求了省有關部門、各市政府意見。2023年9月11日,省政府辦公廳召開專題會研究并組織修改文稿。省市場監管局會同省藥監局進一步修改完善,經合法合規性審查和公平競爭審查,并經省政府第2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后,2023年11月25日,《若干措施》以省政府辦公廳名義印發。
三、主要內容
《若干措施》共分6個方面內容:一是強化政府主導,完善統籌協調機制,整合各方資源,夯實共治基礎;二是強化部門協同,落實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和行業管理責任,凝聚共治合力;三是強化企業主責,完善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工作機制,增強守法自覺性;四是強化行業自律,推動行業協會發揮管理、約束等功能作用,規范生產經營行為;五是強化社會參與,調動社會公眾、消費者、媒體等多方參與食品安全工作的積極性,推動構建共治共享格局;六是保障措施。其中包括10項任務:健全食品藥品安全共治責任體系、完善基層食品藥品安全工作機制、壓實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責任、完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手段、健全企業主體責任落實機制、推進誠信體系建設、發揮行業協會自律作用、發揮保險他律作用、強化社會監督、深化科普教育。
四、政策亮點
針對基層監管力量不足、協同共治機制不健全、智慧化監管水平不高、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以及企業、行業協會、媒體、社會公眾等多方在保障食品藥品安全工作中作用發揮不充分等問題,《若干措施》提出了針對性措施:
一是針對協同共治機制不健全的問題,完善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提出完善“行刑銜接”“府檢聯動”等工作機制,建立食品藥品領域跨部門綜合監管機制,梳理需實施跨部門綜合監管重點事項清單,完善跨部門綜合監管協同方式。
二是針對智慧化監管水平不高的問題,推進信息化在線監管。提出加快智慧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場景建設,開展學校食堂“互聯網+明廚亮灶”“陽光車間”“陽光藥店”等建設,鼓勵利用人工智能、物聯網等技術防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探索對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預防接種單位疫苗儲存、運輸環節溫度系統實施“在線監管”。
三是針對基層監管力量不足的問題,充實協管隊伍力量。建立完善基層食品藥品安全“四員”、農產品質量安全協管員(信息員)等協管隊伍,鼓勵地方探索建立食品藥品安全協管隊伍激勵機制,將食品藥品安全納入基層網格化治理體系,推廣“街道吹哨、部門報到”工作機制。制定用編用人計劃時優先保障任務重的市場監管所,確保有足夠資源履行食品安全首責和藥品監管職責。
四是針對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問題,強化信用風險分類分級監管。實施食品藥品安全信用風險分類管理,推動信用監管與風險分級監管深度融合。推廣使用網絡餐飲食安封簽,推行食品安全“紅黑榜”制度,發揮行業協會自律作用。強調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按要求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培訓考核制度。細化明確了食用農產品生產主體、學校、網絡訂餐平臺、藥品醫療器械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等特殊類型食品藥品生產經營領域的主體責任。
五是針對社會公眾等作用發揮不充分的問題,完善多方參與社會共治機制。提出支持建立食品安全社團組織,組建食品藥品安全社會監督員、志愿者、義工等公益性服務隊伍。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基地、安全用藥科普基地、藥品法治宣傳教育基地建設,加強食品藥品安全公益宣傳。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省市場監管局(省食安辦)、省藥監局(省藥安辦)將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食品藥品安全工作要求,按照《若干措施》要求,加強對貫徹落實情況的跟蹤調度、督促檢查和效果評估,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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