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據
制造業是立國之本、強國之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制造業發展,省委十三屆三次全會提出“要堅持實體經濟為本、制造業當家,在建設更具國際競爭力的現代化產業體系上取得新突破”,省委、省政府出臺《關于高質量建設制造強省的意見》,明確“堅定不移推進制造強省建設,持續鞏固和強化制造業在全省經濟社會發展中‘頂梁柱’作用”。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就推進新型工業化作出的重要指示以及全國新型工業化推進大會精神,落實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大力推動降低制造業企業成本,制定出臺《廣東省降低制造業成本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以下簡稱“降低制造業成本十條”)。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二、主要內容
“降低制造業成本十條”共提出落實制造業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先進制造業企業增值稅加計抵減、集成電路和工業母機企業稅收政策、降低醫療保險成本、降低用電成本、強化用電要素保障、降低綜合物流成本、減輕企業資金壓力、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長效機制、加大企業紓困幫扶力度等十方面措施。
三、政策核心點解讀
(一)落實國家規定的減稅降費政策。一是落實制造業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企業可在每年7月預繳申報第二季度(或6月份)企業所得稅、在10月預繳申報第三季度(或9月份)企業所得稅及次年進行年度匯算清繳時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實現提前少繳稅款、節約現金流。二是落實先進制造業企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企業可在月度申報增值稅時即享受優惠,進一步降低企業稅費負擔。三是落實集成電路和工業母機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加大對集成電路和工業母機企業的支持力度。
(二)降低企業醫療保險成本。各地級以上市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累計結余(剔除一次性預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可支付月數超過9個月時,可階段性降低用人單位繳費費率,最大限度減輕企業醫療保險繳費負擔。
(三)降低企業用電成本。一是全力確保電力安全可靠供應,加大能源供給,完善能源成本與電價聯動機制,綜合施策推動降低制造業企業用電成本。二是為低壓小微企業全面建設外部電力接入工程,加快推進產業園區轉供電改造,減少供電層級。嚴控新增轉供電,新建工業園區在源頭上實現供電直接抄表、服務到戶。
(四)降低企業綜合物流成本。優化鐵路、航空、公路、水運貨運服務供給,提升原材料、產品等貨物運輸綜合服務效率。深化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支持經營性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以省人民政府批準的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為上限實行差異化下浮。
(五)減輕企業資金壓力。引導金融機構多渠道籌集資金為廣東優質企業提供上市、股票和債券融資、兼并收購、資產管理、直接投資等多元化金融服務。優化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貸款貼息獎補政策,加大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融資支持力度。
(六)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長效機制,持續開展清理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專項行動,切實保障中小企業利益。
(七)加大企業紓困幫扶力度。支持企業穩定崗位,2023年繼續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進一步穩定和促進就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粵府〔2020〕12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進一步穩定和擴大就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粵府〔2021〕13號)有關規定征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降低企業繳費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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