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個別省份出現了食用米酵菌酸污染的涼皮中毒事件。我省也是涼皮、米線(米粉)、米皮等米粉制品的消費大省之一,在暑期高溫潮濕天氣下,涼皮、米線(米粉)、米皮等容易受椰毒假單胞菌污染而產生米酵菌酸毒素,食用易引發中毒。為保障廣大消費者飲食安全,貴州省市場監管局特作如下食品安全消費警示:
一、了解認識米酵菌酸
椰毒假單胞菌酵米面亞種(簡稱“椰毒假單胞菌”)是我國學者1977年在東北酵米面中毒食品中發現的一種食物中毒菌,為革蘭氏陰性桿菌。該菌在特定溫度和生長條件下可產生小分子毒性代謝產物——米酵菌酸,是引起食物中毒和死亡的關鍵因素。這種細菌在自然界普遍存在,椰毒假單胞菌酵米面亞種容易在偏酸pH(5~7)、溫度為25℃~37℃的環境中滋生,特別是高溫、潮濕的夏、秋季非常適宜這類細菌繁殖。米酵菌酸對熱穩定,經100℃煮沸和高壓烹飪也不能破壞,是引起食物中毒和食用者死亡的主要原因。
椰毒假單胞菌食物中毒的潛伏期較短,主要表現為消化系統、泌尿系統和神經系統受損。潛伏期一般為30分鐘至12小時,少數長達1~2天。米酵菌酸毒素作用的靶器官是肝、腦、腎等人體重要臟器。主要臨床癥狀及體征有:上腹部不適,惡心、嘔吐,輕微腹瀉、頭暈、全身無力。重者出現黃疸、肝腫大、皮下出血、嘔血、血尿、少尿、意識不清、煩燥不安、驚厥、抽搐、休克等。重癥病人多呈肝昏迷,中樞神經麻痹,并因呼吸衰竭而死亡。一般無發熱。目前,尚無米酵菌酸特效解毒藥物,病情及愈后情況與攝入的毒素量有關。
如發生疑似椰毒假單胞菌食物中毒,要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盡快催吐,排出胃內容物,減少毒素的吸收量;及時送醫院救治,針對肝、腦、腎等臟器的損傷程度,對癥治療,降低死亡率。
二、容易造成米酵菌酸中毒的食物
谷物發酵食品:酵米面、酸湯子、吊漿粑、糍粑、糯玉米粉湯圓等。
米粉制品:涼皮、河粉、腸粉(卷粉)、米線、米粉等濕米粉在高溫潮濕天氣下,容易受椰毒假單胞菌污染而產生米酵菌酸毒素,食用易引發中毒。
薯類制品:粉條、甘薯面、寬粉、紅薯淀粉等。這些食物在制作過程中,如果環境不衛生,原料變質,存儲不當,如泡發過久,存儲環境潮濕都有可能被污染。
泡發木耳、銀耳:泡發后的銀耳、木耳放置在溫濕環境中極易滋生細菌。
開口椰子:椰子在被采摘后,存放時間過久會變質,而開口的椰子更容易滋生細菌、真菌,椰毒假單胞菌就是其中一類,變味的椰子水更是千萬不能飲用。
三、嚴防米酵菌酸中毒
米酵菌酸毒性雖強,廣泛存在于自然界中,但是從外環境土壤及銀耳培植環節的跟蹤調查表明,該菌來源于土壤,隨加工原料帶入食品,并在適宜條件下產毒而引起食用者中毒和死亡。迄今為止,我國發生椰毒假單胞菌食物中毒的,主要由家庭自制發酵食品、變質鮮銀耳、濕米粉引起的椰毒假單胞菌食物中毒事件。對于這類食品尤其要引起注意,避免誤食。
一是不購買衛生不達標的小作坊、小攤販制作、銷售的涼粉、涼皮等食品;二是選購銀耳、木耳等相關食品時,要選擇正規渠道,泡發不可過夜,應及時加工食用;三是沒有標簽標識或者標簽標識中生產日期、保質期、儲存條件等不明確的產品不買;四是仔細閱讀產品標簽,感官異常、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買;五是謹慎自制,尤其要謹慎自制谷類制品,如發酵玉米面、濕米粉等,自制不要超量,并當天食用完畢。
四、食品經營者需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食品銷售者、批發商、餐飲服務單位等食品經營者在購進濕米粉時,要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做好進貨查驗及索證索票工作,確保來源可追溯,質量有保證。
儲存銷售散裝的濕米粉應當在儲存容器外或貨架、貨柜等顯著位置上用公示牌或標示牌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或生產批號、保質期以及食品生產經營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事項。
對于過期未銷售或未加工食用的濕米粉,要及時銷毀處置,做好銷毀記錄(包括圖片和文字等),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過期濕米粉不回流經營。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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